一、 依據縣府108年6月4日府教終字第1080117140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參考指引依據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─科技領域」之資訊科技學習重點,並參酌十二年國教課綱議題融入說明手冊,由本縣教育處、科技領域輔導團、中小學資訊教師共同討論,配合縣內資訊教育競賽、現有軟硬體資源規劃出相關課程模組。
三、 各校得參酌本指引結合部定課程各領域,以發展資訊融入教學;或於建構校訂課程時,於彈性學習課程中參考本指引之內容,並遵循相關課程規範,規劃實施跨領域結合資訊科技的統整性課程,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強調因校制宜、跨域、適性之精神。
四、 旨揭指引將配合本縣實際執行情況進行滾動式修正,相關內容請參考資源平臺(http://ttct.edu.tw/icc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