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優秀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一、依據臺東縣政府113年9月4日府人訓字第1130197668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修正「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優秀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修正對照表-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優秀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.pdf
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優秀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.pdf